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

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今天给各位分享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破产原因的反思与解析——兼对《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解读、破产原因的反思与解析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

本文目录一览:

1、 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

2、 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

3、 破产原因的反思与解析——兼对《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解读

4、 破产原因的反思与解析

一、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

一 引言

破产原因是指就债务人存在的,能够对债务人宣告破产的原因和根据。因为它是衡量债务人是否陷入破产的界限,故又称为破产界限。破产原因的存在与否是判断破产申请能否成立、法院能否受理申请以及能否作出破产宣告的重要依据。破产原因的存在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

各国关于破产原因的立法大致可归结为列举主义和抽象主义(又称概括主义)两种体例。前者是对债务人应受破产宣告的事实一一列举,并称之为“破产行为”,只要债务人具有这些行为之一,即可据以提出破产申请,开始破产程序;后者是将债务人应受破产宣告的事实抽象为一个或几个法学范畴,并称之为“破产原因”,对它们的具体表现行为则不作一...

二、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

一引言破产原因是指就债务人存在的,能够对债务人宣告破产的原因和根据。因为它是衡量债务人是否陷入破产的界限,故又称为破产界限。破产原因的存在与否是判断破产申请能否成立、法院能否受理申请以及能否作出破产宣告的重要依据。破产原因的存在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各国关于破产原因的立法大致可归结为列举主义和抽象主义(又称概括主义)两种体例。前者是对债务人应受破产宣告的事实一一列举,并称之为“破产行为”,只要债务人具有这些行为之一,即可据以提出破产申请,开始破产程序;后者是将债务人应受破产宣告的事实抽象为一个或几个法学范畴,并称之为“破产原因”,对它们的具体表现行为则不作一列举。英美法系立法惯常采用列举...

三、破产原因的反思与解析——兼对《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解读

2006年8月27日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其中第2条对破产原因进行了界定。该破产原因的法律规定与1986年12月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对破产原因的规定出入很大,区别主要在于对破产原因的认定标准上。在评判新旧破产法中破产原因的规定前,首先必须明了破产原因的具体内涵及认定标准,才能使其讨论更具说服力,以及正确指导破产原因在司法实务中的具体适用。一、破产原因理论述评破产原因是认定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通常法院启动破产程序应该同时满足启动程序的...

四、破产原因的反思与解析

一、破产原因理论述评

破产原因是认定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通常法院启动破产程序应该同时满足启动程序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依我国破产法[1]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即为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因此在形式上只要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法律规定即可。而在实质要件上,理论界则存在分歧。[2]但都承认破产原因这一要素,因只有债务人具有破产原因,法院才可能启动破产程序。

(一)破产原因的立法模式

在破产原因的立法模式上存在列举主义和概括主义两种方式。

1.破产原因的列举主义。主要以英国破产法和1978...

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flfg/13763.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