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公安局行政处罚纠纷(陈礼增等诉宁化县公安局人身损害行政侵权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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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诉公安局行政处罚纠纷(陈礼增等诉宁化县公安局人身损害行政侵权赔偿案)

本文目录一览:

1、 陈某诉公安局行政处罚纠纷

2、 陈礼增等诉宁化县公安局人身损害行政侵权赔偿案

3、 超员超速以危险驾驶罪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4、 超市收银员监守自盗刑法怎么判

一、陈某诉公安局行政处罚纠纷

【案情摘要】原告:陈竹清;被告:祁阳县公安局

2006年9月,被告祁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祁阳县浯溪镇百花村十六组陈志国出租房内查获原告陈竹清、祝庭器等人存放的杂樟油8.1吨并扣押,随即对陈竹清、祝庭器、李月娥等人讯问,陈竹清等人对买卖杂樟油的事实供认不讳。被告祁阳县公安局随即取样送往湖南湘农山香油脂香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样品平均含有12.20%的黄樟油,属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2006年10月10日,被告作出祁公(禁)决字(2006)第032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分别给予陈竹清、祝庭器罚款10000元,没收非法收购的8.1吨杂樟油的处罚。2006年12...

二、陈礼增等诉宁化县公安局人身损害行政侵权赔偿案

「案情」原告:陈*增,男,1950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小学教师,住宁化县水茜乡水茜村陈新村民小组。原告:黄*女(系原告陈*增之妻),1949年9月2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宁化县水茜乡水茜村陈新村民小组。被告:福建省宁化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张*清,局长。1993年7月14日晚,原告陈*增、黄*女之子陈*华酒后到水茜新街黄某的饮食店寻衅滋事,砸坏店内柜台玻璃。经他人劝说,陈*华承认打破玻璃错误并表示要赔。此时,适逢宁化县公安局水茜派出所副所长张*鸿来到店内,张打了陈*华两巴掌,扭推陈*华,欲将陈带到派出所处理,在扭推陈*华时,致陈扑倒在地,头面部撞在水泥地面上,造成陈*华因颅内弥漫...

三、超员超速以危险驾驶罪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超员超速以危险驾驶罪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1、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2、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

四、超市收银员监守自盗刑法怎么判

超市收银员监守自盗刑法怎么判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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