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执行程序是如何进行的呢?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逮捕执行程序是如何进行的、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当事人对决定不服应该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条件限制的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逮捕执行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一、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这一规定要求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案情】
何某于2007年到桂林市郊某村租了一亩荒地,建起了10多间砖木房养猪。2009年11月3日,当地政府以何某在某村的建筑物违反城乡规划法,下达处罚决定书,要求何某应将违法建筑限期拆除。此后,何某一直未按照规定拆除。政府组织规划、市容管理和城管部门进行强制拆除何某的砖木房等建筑物。何某认为政府违法强拆造成其经济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规划局、市容管理局拆除其建筑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法院一审受理后驳回了何某的诉讼请求,上诉后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何某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规划局、市容管理局赔偿因拆除其建筑物造成经济损失29万余元。
【分歧】
在审查中,存在不同的处理意见。
第一种处理意见认为:何某的起诉属于重复诉讼,应裁定不予受理。
第二种处理...
当事人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但是如果当事人提出要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不是法律规定的以下几种时,申请被当庭驳回的,不可以申请复议: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国务院公布《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辩护,无须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除此之外,条例对受经济状况限制的刑事法律援助情形也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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