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加重构成要件,抢劫罪的加重构成要件是什么

抢劫罪侵犯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抢劫行为要具备当场性,当场以暴力压制反抗强行劫取财物。

抢劫罪的加重构成要件,抢劫罪的加重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节:

1.入户抢劫;

2.在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侵犯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之所以作为加重情节是因为上述八种行为相较于一般的抢劫行为,情节更加严重,危害性更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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