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1、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赔偿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如果当事人有赔偿损失的约定,则应优先适用。
2、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双倍赔偿。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在有特别法可依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定赔偿。
二、违约损害赔偿范围限制规则有哪些?
1、完全赔偿原则
违约方承担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两部分。
实际损失,指因违约行为遭受的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但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损失,主要指利润的损失,例如获得标的物以后转卖所获得的纯利润;获得机器设备后投入使用所获得的营业纯利润。
2、补偿性损害赔偿的限制
可预见规则: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减损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损益相抵:如果违约行为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同时,还给对方带来了收益或者给对方减少了费用的支出,则在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时应当减去该收益或者节约的费用。
过错相抵(混合过错):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于支持。
民法典能按违约责任主张人身损害吗民法典能按违约责任主张人身损害。我国公民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所谓违约金,是指法律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所谓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一般是不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不能同时主张,只能选择其中一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标准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1、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