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停工留薪期怎么确定,湖南省停工留薪期怎么确定

十级工伤停工留薪期怎么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对停工留薪期的时间长短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只要员工在工伤或者是职业病期间,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作医疗的,都能算作在停工留薪期内。但是停工留薪期不能超过一年,十级工伤在一年后通常也不会影响工作,所以大概率不存在需要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

湖南停工留薪期怎么确定,湖南省停工留薪期怎么确定

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就是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怎么确定

【法律分析】: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并没有具体规定,只是规定了工伤职工在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时,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停工留薪期是否延长及延长的期限作出认定,故各地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认程序差别很大。具体而言,主要有三种确认类型:(1)、由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有无和期限的长短必须经过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才能确定;(2)、由用人单位确定,也即工伤职工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是休假证明提供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依照当地的停工留薪期目录即可确认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3)、由工伤职工、用人单位、经办机构依当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任何一方主体对此有异议的,均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也就是说,如果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就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意见一致,其达成一致的期间就是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如果有一方对停工留薪期限有异议,该方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期限。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xsbh/662166.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