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应当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依照《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房产过户的办理程序如下:1、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2、当事人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3、房管部门进行审查,作出答复;4、房管部门核实成交价格,并现场勘查和评估;5、当事人缴纳有关税费;6、办理手续,合法房产证。

房产证过户去哪里办理呀
房产证过户需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过户,发放产权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产证过户去哪里办?房产证过户要去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需要双方签字同意的协议或合同,以及双方本人或委托人到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