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污罪的主体,即通俗意义上的公职人员(可以理解为给国家干活/工作的人员)。①国家工作人员+公共财物=贪污罪。
②非国家工作人员+本单位的钱=职务侵占罪。比如,宋喆是王宝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前工作人员,当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司的资产,定职务侵占罪。③注意: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比较广泛,从事公务的人员(即给国家干活的人)都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都是比较正式的,如后勤、临时工等不属于(他们很少接触到公务)。再如村委会、居委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能算国家工作人员。
(2)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意味着将公共财物占有后不会归还。
①国家工作人员+不还=贪污罪。
②国家工作人员+还=挪用公款罪。
(3)公共财物:即国家的钱。常见干扰项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或公务活动中,会收到一些礼品,这些礼品需要交公,属于公共财物。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公务活动中,收到的礼品数额较大,应当交公且拒不交公的,此时定贪污罪。
(4)补充(了解):贪污罪一般要求3万以上,有特殊情节的在1-3万也可以。
2.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解析】1.挪用公款罪:“挪用”意味着还有可能归还,国家工作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构成挪用公款罪。(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如挪用公款创业、炒股等。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指其他活动,即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之外的活动,且超过3个月未还。如挪用公款整容、看病、打赏主播、赠送给情人,这是非法和营利之外的其他活动,若超3个月未归还,则定挪用公款罪。注意:若挪用公款整容,2个月后还钱,此时不属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没有超过3个月,则根据罪刑法定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没有其他情形不构成犯罪,但毕竟违纪,内部会受到惩处。
(4)挪用公款罪VS贪污罪:不看最终是是否归还,看行动当初是不是想归还。
3.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1.辨析:贪污罪VS受贿罪。
(1)国家工作人员+公家的钱(不还)=贪污罪。(2)国家工作人员+私人的钱=受贿罪。
受贿罪的两种情形:
(1)主动索取他人财物:如领导对某人说想要升迁要“意思意思”,领导主动索取财物,构
(2)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被动收钱。
(3)注意:主动索取他人财物,不构成索贿罪,我国没有索贿罪,仍然定受贿罪(罪刑法定)。
财物:包括货币(钱)、物品(如豪车、豪宅)、财产性利益(如为了找领导办事,免费给领导装修房子、买巴黎岛豪华十日游、办白马会所的会员卡等)。.谋取利益:如果找领导办事,领导办成了,是为他人谋取利益。承诺、实施、实现,满足三者之一就是为他人谋取利益,就构成受贿罪。
(1)承诺:如领导收钱后说“你放心吧,这事包在我身上”。
(2)实施:确实帮忙运转了。
(3)实现:最终把事情办成了。
(4)生活中,给领导送钱时,领导不点头,自己将钱放下就走了,这属于默示。承诺包括明示和默示,即默示也属于承诺,也能构成受贿罪。所以,给领导送钱时,只要领导没有明确拒绝(如追出去将钱还给自己),
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5.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非法地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超越其职权实施有关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6.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7.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追诉,或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审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