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头,机动车如果没有号牌,如果能办理到临时的号牌,也是可以开上路去行驶的,所以符合临时号牌办理条件的车辆,都可以去办理。那么包头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前提是什么,文安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包头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的前提是什么
机动车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到区内任一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包头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综合以上介绍,在我国,机动车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等情形时,可以去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号牌。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文安法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