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破产之后,并不意味着不用继续偿还债务。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破产制度仅仅是法院认定了,当事人暂时失去还债能力。如果债务人在考察期内,获得了新的财产或者收益,能够继续偿还债务的话,依然需要履行相应的还债义务。具体来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规定,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三年内,为债务人免除尚未清偿的债务的考察期限。三年考察期限经过,而且债务人不具有法律规定的限制行为的话,就可以免除尚未偿还的债务。如果考察期内,债务人实施的法定限制的行为的话,人民法院就可能会延长考察的期限。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二条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第九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三年,为免除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考察期限(以下简称考察期)。第九十六条债务人在考察期内应当继续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行为决定规定的义务,并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债务人其他义务。债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长考察期,但延长期限不超过二年。第一百条考察期届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免除其未清偿的债务。债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期届满:(一)债务人清偿剩余债务或者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全部清偿责任的;(二)债务人清偿剩余债务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且考察期经过一年的;(三)债务人清偿剩余债务达到三分之一以上不足三分之二,且考察期经过二年的。

个人破产后还需要还债吗
你好,个人破产后需不需要还债要看法院的判决。个人破产是指自然人无力偿还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免责考察期届满的,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免除剩余债务。管理人应当向法院出具考察报告以及是否同意的书面报告。经人民法院裁定免除剩余债务后就真的不用还了。但是欠缴税款不得免除。另外也别想着像房贷这样的债务都免了那也是不现实的。破产制度针对的用户是“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
拓展资料:一、破产
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而人们有时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经营也叫作破产。
二、破产的特征
(1)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达到履行债务清偿义务期限的债务;“解除”是指全额还款;“资不抵债”是指不能按期还清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无力偿债不能视为“无力偿债”。
(2)债权人占多数
如果只有一名债权人,则只需采用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在债权人占多数的情况下,如果采用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执行债务人的财产,部分债权人可能得不到清偿或只得到少量清偿,造成明显不公平的结果。因此,需要一种特殊程序的破产程序,以确保所有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得到公平补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这就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的清偿。按照“债权同质、地位平等”的要求,债务人的财产必须依法依序按等比例在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个人破产后还需要还债吗?个人破产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了一种可期待、可信赖的保障
个人申请破产的仍需要还债,
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对债务进行部分减免,但仍需还债。
个人破产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才能适用破产程序,且债务人必须严格遵守《条例》有关规定,才能获得免债
如果人民法院在审查破产申请时,发现申请人基于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他人信誉等不正当目的申请破产的,有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等妨害破产程序行为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但尚未宣告破产时,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此外,债务人存在隐匿、毁弃、伪造,或者变造财务凭证、印章、信函文书、电子文件等资料物件等行为的,将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训诫、拘传、罚款或者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11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了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
最终,该案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截至破产申请提出之日,债务总额约为75万元,梁某夫妻收入都纳入共同清偿,三年还清欠所有债权人的本金约50万元。期间,按照深圳最低生活标准,豁免部分财产保障梁某一家5口人(含2名在校学生)基本生活。经测算,该案10家债权人的债权受偿率平均为88.73%,本金100%清偿
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将进入三年免责考察期。考察期内,需接受破产管理人和破产事务管理署的监督,每月申报个人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等信息,除扣除每月必要支出外,剩余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个人破产制度还包括了无效行为制度,也就是说债务人在申请破产之后,他之前的所有财产——包括商业盈利、转移到别处的钱财等都会被法院全部追回并加以控制,由法院去进行清点核算,然后还给债权人,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