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代收协议是什么,保险公司代收协议是什么意思

保险代理合同的订立

(一)保险代理合同的订立

保险公司代收协议是什么,保险公司代收协议是什么意思

1.订立的程序。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在协商的过程中。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人提出要约。双方就代理权限、代理险种、代理范围以及代理手续费等项目进行协商。并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一般而言。保险人负责拟定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代理人如对保险人列出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事项表示满意。则作出同意的答复。保险代理合同即告生效。要约与承诺是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被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所以要约并不构成对被要约人的约束。

2.订立的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即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真实目的确实是为了代理保险业务以取得手续费收入。保险公司也确实是为了依靠保险代理人销售其保险产品。而不是为了其他目的而用欺骗或违法的手段签订合同。

(2)合法性原则。一是签订保险代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合同主体)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保险代理合同所规定的保险代理行为(合同客体)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是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必须真实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3)自愿平等原则。即保险代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代理合同。而不能采用威逼、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代理合同。

(4)对价有偿原则。保险代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是提供服务和支付报酬的关系。是服务与货币的交换关系。有别于一般经济合同的等价有偿关系。

(5)书面形式原则。保险代理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用无歧义的文字明确表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以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一般被认为不成立或无效。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已履行了口头形式的经济合同。则被认为该合同已成立或有效。

3.订立后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发生的法律后果。合同不是法律。而是由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但它一旦依法成立后就受法律保护。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保险代理合同订立后的法律效力表现在:

(1)在保险代理合同的当事人之问产生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2)保险代理合同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即当事人各方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的都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保险代理合同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合同是据以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律依据。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应以合同内容为依据进行协商、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当然。合同的订立并不意味着一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保险代理合同主体、内容及订立程序等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则属于无效合同。保险合同无效与其他类型的合同无效是基本一样的。

代销合同的问题

根据《合同法》12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有以下几部分:1、当事人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综上。根据该条的规定,你的合同没有大的纰漏,因为合同法同时也规定,以上仅仅是范本,各类合同仅仅参照上面总则中的规定。

代销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代销合同协议书怎么写。代销合同协议书一般应该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身份信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各项事宜;违约责任;协议期限;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注明当日日期。

除上述内容,该协议书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

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是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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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代销合同或协议怎么签订呢?

销售代理协议

第一条约因

制造商姓名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简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代理人是__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对用户的财务责任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的意见、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七条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保证不竞争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1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九条保密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条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人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二条代理人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向代理人不断提供信息

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条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佣金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佣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佣

第十六条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商事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计算佣金的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第十九条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有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九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1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1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提前终止

如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都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二十六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七条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八条赔偿

协议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制造商总部____________所在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条仲裁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根据______的法律_________仲裁解决。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应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双方应提名一位公证人。如两名仲裁员在30天内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达成协议,仲裁应有权提名第三名仲裁员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三十二条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四条无效条款

如协议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协议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签署地: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总裁: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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