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诽谤罪是刑法还是民法规定的内容呢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诽谤罪是刑法还是民法规定的内容呢的知识,包括诽谤属于民事还是刑事罪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侮辱与诽谤都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
2、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是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的表示,所表示的内容通常与他人的能力、德性、身份、身体状况等相关。即使行为人所表示的内容是公知的事实,但只要该内容是毁损他人名誉的事实,就属于侮辱。
3、诽谤,是指散布捏造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的事实,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1、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不违反刑法,网络暴力更多是违反民法,违反侵权责任法。所以大多数网络暴力不会判刑坐牢,更多的是赔偿责任。
2、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便违反刑法,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值得注意的是,未满16周岁不构成此罪。
可以定罪,不过对这个辱骂的程度要求比较高。
定罪的前提是,刑法里面要有规定,正所谓罪刑法定,如果没有规定,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被定罪的。
跟言语辱骂最相关的罪名应该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诽谤罪,但这个罪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所以,不是随便骂人两句就能够被定罪的,后面会附一个案例,以便感受下什么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这个罪名是个自诉罪名,也就是被害人要自己去法院起诉,不像杀人、抢劫等犯罪,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这就意味着没有公安机关帮我们调查取证,自诉人需要靠自己搜集证据,这无疑增加了诉讼难度,一旦证据不充分,很容易败诉。
翻了半天案例,也暂时只找到一个自诉人胜诉的案例,把它贴下面:
祁某某侮辱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2018)沪01刑终2080号
不过,我国的法律责任的体系是完备的,如果情节严重程度达不到犯罪的标准,不能承担刑事的责任,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辱骂他人的这个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简单说就是让他被罚款加被公安机关拘留几天。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了对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这是常有人入坑的一条,而且,往往行为人被拘留了还不服,还要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撤销处罚,并申请国家赔偿。但往往都被打脸,更加落实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可以看一个案例。
陈美华等诉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处罚决定案——(2017)沪03行终980号
如果连一般的社会危害性都没有,不构成行政责任,只是一般侵权行为的话也不要紧,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对此,《民法通则》中有专章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在此附两个案例,分别感受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保护。
1.
张静诉俞凌风网络环境中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张静诉俞凌风网络环境中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2.
薛双林诉杨秀风侮辱诅咒其房屋侵害人格尊严精神损害赔偿案
薛双林诉杨秀风侮辱诅咒其房屋侵害人格尊严精神损害赔偿案
总结,言语辱骂可以定罪,但要情节非常严重。否则,只能考虑让对方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了。
《刑法》当中并没有直接的关于名誉权的规定,但是如果侵犯他人的名誉,是有可能会构成侮辱诽谤罪。《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关于诽谤罪是刑法还是民法规定的内容呢和诽谤属于民事还是刑事罪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