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残疾人领养孩子要办什么手续和证件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托养步骤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1、问题:我大哥一直未婚,今年41岁,他想收养一位孤儿,不知如何办理手续。请问题:收养手续应到哪里去办理?根据《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第7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因此,你大哥要收养孤儿就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以及《收养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满足条件后,依下列程序办理收养的手续:
2、①准备好相关材料,如送养人、被送养人和收养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收养人的收养申请文件,是孤儿、残疾儿的还应有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②收养人、送养人之间订立书面协议。收养人、送养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4、③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5、④对收养协议公证。收养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6、⑤收养关系成立后,到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办理被收养人的户籍登记手续。
按照先行法律,残疾儿童可以被领养。领养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第一,向民政机关提供领养申请书。
2.领养人所在居委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提供的领养人的经济条件和具有领养孩子的其它条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领养人未患有不能领养孩子的疾病
4.如果是单身男子领养女孩子两者年纪要相差40岁以上
第一、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第二、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第三、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2、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5)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卫健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时,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大人、小孩2寸照片各2张,合影照片1张(2寸)。
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府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2、被收养人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岁以上。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5、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7、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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