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桂林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的问题,以及和桂林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1,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2、2,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2倍。
3、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且未承担其他保障性住房。
4、4,单身申请的年龄应该在25周岁(含25周岁)以上。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凡是已经领取了安居房房地产证的业主都可以在征得原产权单位同意后向市房改办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换领市场商品房(红皮)房地产证。办理了这些手续后,安居房即成为市场商品房,权利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可以进入市场交易。
其中安居房可以分为这几类,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3.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
5.单身申请的,年龄应在30岁(含30岁)以上。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B类保障的,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2倍(含2倍);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4.单身申请的,年龄应在25岁以上(含25岁)。
(二)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B类保障的,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2.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2倍(含2倍);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4.单身申请的,年龄应在25岁以上(含25岁);
5.外来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符合前四款规定条件外,申请人需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
6.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符合前四款规定条件外,申请人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3年以上,并取得居住证明,与本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
1、1,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2、2,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2倍。
3、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且未承担其他保障性住房。
4、4,单身申请的年龄应该在25周岁(含25周岁)以上。
文章分享结束,桂林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和桂林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