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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是一种法定的偿债手段.在英美法系地区,破产是逃避债务最好的手段,它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法律上承认了你没有还债的能力,债主不会再找你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企业破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都中止执行,保全措施都应当解除,财产由企业破产管理人接收。因为企业破产前,普通债权按查封先后顺序进行受偿。企业破产后,普通债权按比例受偿。查封对债权人没有意义。
企业破产裁员劳动合同不是自动解除,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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