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滥用职权是什么以及法定范围的(单位滥用职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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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滥用职权是什么以及法定范围的(单位滥用职权的处理)

一、超过职权范围叫什么

1、超越职权。"超越职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了法律、法规没有授予的行政权力,或者超越了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它是一种实体上作为形式的违法行政行为,不论行政主体的行为动机、目的是否正当、合理。只要行为客观上超出了法定权限,即构成超越职权。

2、超越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①越权行使司法权。即行政主体行使了法律授予人民法院行使的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的检察权和刑事诉讼法授予公安机关、安全机关行使的刑事侦查权。从审判实践中反映的情况看,越权行使司法权主要有三种,一是,越权行使司法裁判权。司法裁判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均不能行使,项行使了即属越权行为。

二、什么是行政滥用职权

根据我国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越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超越法定的权力及其限度而做出了不属于自己行政职权范围的行政行为,非行政机关的组织及其人员在无法确定授权或委托(包括超越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而越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包括无权限,也可也说是"无权行使了有权"、层级越权或称纵向越权、事务越权地域越权、行政内容越权等。滥用行政职权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过分地或非法地行使自己掌握的权力。例如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外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解决一系列行政问题,并依据法律执行或是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等行政行为,同时也包括行政机关或是工作人员不执行或违反法律,超出法律规定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范围是什么

1、行政执法主体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行政违法行为发生的;

2、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3、行政执法主体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4、行政执法主体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

5、行政执法人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6、以上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范围,希望以上信息对回答您的问题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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