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知名度,商标相似是侵权行为吗(商标知名度的判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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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知名度,商标相似是侵权行为吗(商标知名度的判断规则)

一、一个产品可以同时有两个商标吗

1、同一种商品可以注册两个或以上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上可以注册的商标数目国家是没有限制的。

2、1、在某种商品上已经注册了一个商标,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运作也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了防止别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在同一种商品上再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例如娃哈哈集团在儿童饮料上不仅注册了娃哈哈商标,还同时注册了哈哈娃、娃哈娃等,如果这些名字不注册,那么当别人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这些名字时是否构成侵权还有待认定,但是一旦注册则是必然构成侵权的。

3、2、以一个商标为主,在同种的不同系列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标,从而细分市场,提高对整个市场的占有率。例如五粮液集团,即是以五粮液商标为统领,其下又不断推出五粮皇、王粮醇等,以实现对不同层次市场的占领。

二、商标名称相同注册的类别不同构成侵权吗

因为法律上并没有网站名称权,法律上也没规定使用与他人相同的网站名称就是侵权。所以,一般情况下,你完全可以使用相同的网站名称。除非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1、他人已经将该网站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注册了商标如果他人已经将该名称注册了商标,并以该注册商标对外销售相同类别或相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提供相同类别或类似类别的服务,你再使用该名称作为网站名称,且提供相同类别或相似类别商品或服务的,则构成侵犯商标。特别注意的是,你的网站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一定要与他人的注册商标同类或类似。如果非同类的,也不对他人构成商标侵权。这是因为商标注册实行“一标一类”的原则,只能在该类别或近似类别获得有效保护。如果类别不同,则网站名称不侵犯类别不同的商标。

2、他人的网站名称为特有,具有显著性与识别力,并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网站名称只有经过大量、持续地使用或宣传而形成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能通过该网站名称识别不同的网站或服务来源,在这种意义上,网站名称才能形成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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