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意思(刑事案件变更强制措施)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意思,以及刑事案件变更强制措施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意思(刑事案件变更强制措施)

一、在押案件现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觉得不能做起诉决定,要退回公安变更强制措施,会在什么时候放人

1、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并不意味着不起诉。如果补充侦查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则提起公诉,此时并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检察院此时才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补充侦查2次,至少两个月的时间后,才会变更强制措施。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取保候审后可以变更为刑事拘留,而不是变更为逮捕吗

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都是刑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都是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进行变更的。

关于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意思,刑事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xsbh/580936.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