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泸州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电话,以及新农合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1、居民医保建立家庭门诊账户,实行总额控制。家庭门诊账户主要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个人承担的费用。今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支付能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布年度家庭账户个人支付限额标准。门诊报销金额在个人支付限额内。
2、参保人员(不含单建统筹)患特殊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其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诊特殊疾病由医保经办机构实行定医疗机构、定病种的管理方式。
3、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单次住院结算,实行统筹地区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管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即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比例从医保统筹基金中支付。
申请人申请报销前需参加新农合,如住院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超过起付线再进行大病保险报销。未有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能享受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泸州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一)保险责任一:在一个保单年度内,被保险人在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含Ⅱ类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不含单行支付药品费用和参照单行支付管理的高值药品费用),符合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部分,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政府举办的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纳入“泸惠保”保障范围,扣除1.7万免赔额后,按70%比例进行报销。
(二)保险责任二:在一个保单年度内,被保险人使用符合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单行支付药品和参照单行支付管理的高值药品产生的费用,经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含超过当年医保规定的单行支付药品封顶线的部分)纳入“泸惠保”保障范围,扣除1.5万免赔额后,按30%比例进行报销。
(三)保险责任三: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被保险人由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泸州市定点医院或药店购买符合本产品罕见病特定高额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纳入“泸惠保”保障范围,扣除2万免赔额后,按70%比例进行报销(如国家对罕见病药品政策动态调整后,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不在此保险责任内保障)。
(四)保险责任四: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被保险人由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泸州市定点医院或药店购买符合本产品特定高额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纳入“泸惠保”保障范围,扣除1.5万元免赔额后,首次参保“泸惠保”前已确诊罹患相关癌症疾病的,按30%比例进行报销,其他情形按70%比例进行报销(如国家对本保险指定的特定高额药品政策动态调整后,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不在此保险责任内保障)。
(五)保险责任一、二、三均不受既往症限制。
您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各营业网点服务电话咨询,我们的服务人员将为您提供理赔指引服务。
【报案】→【回访指引】→【提交单证】→【理算审核】→【结果告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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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各营业网点申请理赔并提交相关理赔资料;理赔申请成功后,保险公司将于5个工作日内做出
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不计算在内)作出核定。
对性质明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诉讼时效,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关系证明。
8、法定继承人关系说明(被保险人身故的,须提供)
9、理赔委托授权说明(被保险人身故,须提供)
10、被保险人医学死亡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被保险人身故,须提供)
11、涉及特定药品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2、若被保人身故,户口注销证明、法定继承人身份证件、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理赔授权委托书、保险赔款权益转让书。
3、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理赔,需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理赔申请资格人亲笔签名,且需注明授权范围或事项,并提供委托双方身份证件。
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补偿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大病补偿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1)镇级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1、可以。城乡居民医保一般可以对参保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进行报销,而拔智齿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为了治疗而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因此是可以用城乡居民医保进行报销的,比如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对于门诊统筹账户报销的限额为110,因此,参加了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群,因为拔牙而产生的治疗费用、药品费用,使用城乡居民医保最高可以报销110,超出部分则还应当由个人自付。
2、根据基本医保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果参保人因为拔牙、根管治疗、牙周病或其他属于牙科治疗项目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是可以予以报销的。但如果参保人是因为镶牙、洁牙、牙齿矫正、种植牙或其他属于整形美容而产生的牙科费用,则不在基本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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