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有哪些(扬州港澳台通行证在哪里办)

台湾往来通行证的办理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只有极少部分人可以申请办理台湾的通行证。那么大家知道扬州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有哪些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文安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扬州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有哪些(扬州港澳台通行证在哪里办)

一、扬州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头像(白色背景)彩照两张;

3、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提交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5、提交组团社出具的公函。

二、设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

(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

(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

(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

(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

(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

(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

(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

(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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