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计算的(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成都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计算的这个问题,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成都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计算的(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成都公积金比例怎么调整

1、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或各网点窗口,及时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所有调整工作原则上在6月30日前完成。

2、6月前完成调整上限上调月多缴265元

二、2023成都公积金比例

1、2021成都公积金缴存比例并无变化,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依然在5%-12%之间

2、缴存基数上限(成都市平均工资提高,故缴存基数上限相应提高)

3、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0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调整后的2021年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499元。

4、市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未做调整,故缴存基数下限相应不变。

5、根据2018年7月12日发布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8〕9号),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截至目前均未做调整,故我市2021年缴存基数下限维持原标准。

6、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三、2023成都市社保缴费比例

2021年成都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成都社保缴费基数2021成都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基数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缴费基数上限为21498元,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下限为1650。

成都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697×16%=431.52元;个人:2697×8%=215.76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6.5%=210.34元;个人:3236×2%=64.72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0.6%=19.42元;个人:3236×0.4%=12.94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0.8%=25.89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780×5%=89元;个人:1780×5%=89元。一、公积金缴存比例

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6%。

成都社会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身份不同,参保比例不同。同时每个参保险种缴费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3、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4、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5、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三、阶段性降低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发布全市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321元,下限将分区域执行两个不同的标准,其中,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必须按照上一年实际收入为职工足额缴公积金。

四、成都捷普公积金缴费标准

1、单位及职工个人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得低于6%。

2、单位及职工个人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751元,下限按照各地区最低工资成都标准执行。

五、成都公积金季度怎么计算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出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具体为:

一、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号)要求执行。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9321元。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5〕19号)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资府发〔2015〕31号)规定,执行以下标准: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四、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或各网点窗口,及时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80%。

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

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六、公积金一个月三千五什么水平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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