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包头免检车辆领取检验标志)

对机动车实行检验,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是一项强制性的要求,机动车必须按规定去进行检验,而且在检验合格后,会发给合格的标志。那么包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大智慧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包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包头免检车辆领取检验标志)

一、包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二、包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理的办理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综合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在机动车的前方张贴有检验合格的标志,去办理检验后,要把合格的标志张贴在车辆的前方,不按规定张贴的要受到处罚。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大智慧法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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