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物业公司如何转让债权债务人这个问题,转让债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可以,不过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后,代表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也就是说解聘物业公司的权利是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2、《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3、(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5、(三)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6、(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7、(五)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8、(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9、(七)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10、(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11、业主大会决定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1、业主委员会想罢免解聘物业公司无需提供证据,只需要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同意解聘,即可直接解聘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2、(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8、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对于租赁房的,没有缴纳房租或者有其它违规、违章行为的;对于商品房的,租赁者对于房产具有违规、违章行为的,有损坏公共设施的,物业公司当然有权利依据法规,起诉租房子租客、维护物业公司等利益的。
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1、租房物业费的一般在签订合同时注明是承租方交,承租人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但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什么也没说,租房物业费就由出租人交。
2、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且该合同经过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将其与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向物业公司履行这部分权利义务。如果承租人没有付物业费,就应向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