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自愿不交社保承诺书样本图片的一些知识点,和自愿补缴社保承诺书范文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承诺书是社保缴费基数真实性的保证承诺书。社保缴费签署承诺书是为了保证社保缴费基数不得虚报或者假报的一个保证书,如果虚报假报社保缴费基数就会造成国家的损失,严重的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签署承诺书就是为了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的保证,出现问题可以有人可查。
1、篇一:自愿放弃购买养老保险承诺书
2、本人,性别,年龄,曾于年月至年月在宣威市双河乡担任教师。根据云人社发【2013】101号文件精神,本人符合购买养老保险条件,但由于个人原因,本人自愿放弃参加养老保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本人现承诺:
3、一、放弃参加养老保险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二、本人保证以后不以诉讼或其它非诉讼方式就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向政府和单位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5、三、本人承诺以上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有能力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本人,性别,年龄,于年__月入职贵公司,本人进入公司后,贵公司已向我告知并已经按照法律规定为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但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不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故请贵公司不要继续为我办理社会保险,即日起本人自愿放弃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并要求贵公司另行支付人民币500元作为我的基本社会保险福利补助,该补助不属于任何工资收入。
7、一:放弃参加社会保险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8、二、在我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以后,我均不会就社会保险问题以任何方式对公司
9、提出任何要求,也不会通过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实施对公司不利的行为;
10、三、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将一次性全额退回贵公司发放的基本社会保险福利补助。
11、四、本人承诺以上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有能力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2、篇三:自愿放弃购买养老保险承诺书
13、本人,性别,身份证号码,于年月入职贵公司。本人入职时,贵公司已向我告知应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一直要求给本人缴纳社会保险。
14、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故请贵公司不要为我办理社会保险,即本人放弃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
15、一、本人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16、二、本人保证以后不以诉讼或其它非诉讼方式就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向政府和单位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17、三、本人承诺以上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有能力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本人: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本人系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职员工,本人已与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
2、经过单位对社会保险体系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讲解,本人已经充分了解社会保险体系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所能享受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3、但本人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自行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单位工作期间不做变更。单位每月给予元的保险金补贴,该补贴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
4、本人承诺,在单位工作期间将按规定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金,若因本人没有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而出现的任何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某某,是几年级几班某某的家长,因孩子以在家以家庭为单位缴纳了居民医保,因居民医保不得与学生医保重复缴纳,故不在校参加学生医保,本人承诺如孩子某某出现任何与医疗保险相关的问题,决不牵扯学校,家长承担所有问题,一切由本人承担。
员工个人与企业签订自愿不缴纳社保,当然是不合法的,首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企业的义务,也是员工个人的义务,所以说不缴纳是不合法的。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规定属于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员工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不允许通过个人约定改变的,否则该约定视为无效。
3、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5、也就是说不管是通过自愿签订、还是胁迫签订的协议约定的不购买社保,都是违反了强制性规定,所以协议是无效的。公司应该为员工补缴欠缴的社保费,并且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
6、那也许不少公司以商业保险代替社保是否合法?
7、商业保险从其性质、保障范围、资金用途各方面来看均与社会保险有所不同,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对员工的保障。
8、以商业保险和“协商”放弃社会保险的形式规避社会保险缴纳义务,在面临员工举报或申请仲裁时,不仅不能免除企业应承担的社会保险缴纳义务,反而还可能因此承担更多的滞纳金和行政处罚。
9、部分员工提出要求,希望公司不要给他们买社保,而把买社保的钱直接发给他们,而他们自愿写承诺书,承诺因自身原因不购买社保,保证以后不会因社保的问题找公司的麻烦,因未买社保的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10、而大部分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这笔费用不会有什么问题,便同意了他们的请求。但现实中,如果社保局发现公司未给这批员工买社保,一般会责令公司限期补缴这批员工的社保费用,并且随着《社会保险法》的施行,用人单位将承担着更大的惩罚责任。
11、针对这样的情形,员工自己的承诺难道没有法律效力吗?
12、是员工自己要求不买,不是公司不愿给员工买,员工不配合买社保,公司又能怎么办,以及公司以前发给劳动者的那笔社保费用又该如何处理?
13、现实类似这样的案例很多,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缴纳社保的费用作为员工的福利直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予以发放,他们实际上涉及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是否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的问题。
14、其实,自治、平等协商是合同法的一大基本原则,但这种自治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15、不管是签劳动合同还是书面承诺书,双方虽然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是由于协议中有关社会保险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无效。
16、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17、劳动者虽主动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作出书面承诺,但会有最终会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18、《民法通则》也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故公司把相应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而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给公司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
19、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0、也即意味着公司仍应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针对公司以前发给劳动者的那笔社保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21、因此,公司在履行法定义务后可依法要求劳动者退还已实际支付的相应费用。也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无效合同所获取的利益应当予以返还。
22、另外,我们还应看到缴纳社会保险不光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劳动者也是责任的主体。我们知道,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法律不会干涉,即是说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无权放弃。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允许的。
23、对社保的误解是导致员工不愿购买的重要原因之一。
24、保险费用不是公司扣掉你了,只是把这部分钱从你的工资账户转移到了社保账户,一样多的钱,只是放在了你名下的两个户头里。如果缴满了15年,以后你就可以享受养老金;缴不满也没关系,退休以后可以领出来的。让他们明白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一种福利,大多数劳动者在理解之后是不会拒绝缴纳社会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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