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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但前提是必须符合破产条例
您好!清收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程序如下:一、整理、确认对外债权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原始凭证丢失如:发票应到出票单位财务部门复印其存根联,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章。银行回单可以到银行会计部门复印其底联,并加盖银行结算印章。确实无法取得以上票据或证明不能补办的可由经办人写明详细情况,并由证明人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出库单是自制的原始凭证,可将存根联复制后、相关人员签字后入账
1、如果违约金业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可以作为破产债权。
2、如果违约金是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而产生的,则对方当事人只能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而不能直接要求支付违约金。换言之,如果违约金超过了损失数额则只能按实际损失申报破产债权,如果损失超过了违约金也可以按实际损失申报。
破产债权如何确认破产债权确定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
1.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不论该债权是否已到期,是否附条件,是否表现为确定价值的债权,是否由第三人为保证,也不论该债权发生的原因,均应列为破产债权。
2.对于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受偿的债权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受优先清偿。
但是如果该债权因种种原因未能优先受偿,那么对在该债权无异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视为破产债权。
3.对于附条件的债权,是指债权的生效或消灭依赖于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的成就或不成就,从而确定其效力的债权。
附条件的债权分为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和附解除条件的债权。
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
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
不论债权附有何种条件,在破产宣告时,除非解除条件成就,债权都已经成立的债权,应当时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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