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事故责任书不签字后果,我全责,以及对方不签事故责任书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拒不签字,可以要求交警部门依法出具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诉讼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对方不签字,交警只需要在事故认定书中注明情况即可。如果您凭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认可该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并依法做出判决。
1、当出现这样的情况,当对方也去交警部门的,看到了事故认定书而不签字的,则处理该事故的交警可记录在案,说明对方拒绝签收,但事故认定书对他依然有效,视为已经送达。
2、当对方就是拒不到交警处的话,要么邮寄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要么让其自己去取,自己取而拒收可跟上述一样处理,当对方提供的地址不对或失去音信的,可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送达,此种情况很少用到。
关于事故责任书不签字后果,我全责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