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简易程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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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简易程序的意义)

一、刑事案件普通庭和简易庭有什么区别吗

1、刑事案件普通庭和简易庭有什么区别?

2、刑事案件的普通庭开庭审理,基本上都是一般的犯罪案件,属于正常司法程序的运行,而简易庭开庭审理的案件,通常会是比较轻的刑事案件,也就是轻度犯罪,其危害程度是在刑事犯罪中最低段的范畴,因此采取了简易庭。

二、法院走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刑事案件多久可以结案

1、《刑事诉讼法》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时间期限规定为:

2、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3、第二百一十五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三、2018年新《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异同

一、2018年新《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共同点:;1、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审判适用条件部分相同:;(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2、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审判不适用条件部分相同:;(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的。;3、适用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二、2018年新《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不同点:;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而速裁程序,只能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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