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天津的居住证怎么办理居住证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天津的居住证怎么办理居住证的知识,包括天津居住证办理新规定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办理天津市暂住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
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租赁合同等证件和材料。
在天津市,暂住证办理点分布广泛,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派出所申请。
到达办理点后,需要填写暂住证的申请表,同时缴纳相关的费用。
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当地公安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给予暂住证。总之,办理天津市暂住证比较简单,只需要按照以上步骤操作即可。此外,还要注意提前准备充足的材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居住证照片。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明。
2、本市合法居所证明: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协议、治安责任保证书和合法有效房屋证明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其他合法居所证明。在津就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津经商的,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1、在津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2、(一)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
3、(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4、(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5、(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
6、(3)居住在本市居民自有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人同意居住的证明;
7、(4)居住在单位(学校)内部的,提供单位(学校)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及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8、(四)在津就业、就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微信搜索“天津公安”,并关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公众号
2.点击左下角菜单栏的“办事服务”;
3.点击页面中的“居住证相关业务”;接着点击“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
4.点击“在线申办”;接着按照提示完善信息办理即可。
1、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2、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3、(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近期证件照片;
4、(二)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5、(四)在津就业、就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一)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2、(二)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3、(三)受理申领居住证的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已经出具收件凭证的申领材料送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
4、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申请人凭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在天津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于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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