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劳动仲裁没拿到可以不离职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离职后劳动仲裁时效性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首先按《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辞职要提前三十天,意思是在递交辞职信后,应继续工作三十天,之后劳动合同才解除,单位根据职工本人的出勤情况发放工资。 所以在辞职满三十天之前,劳动合同还没有解除,你仍然是单位员工,单位有权要求你继续上班,如果不上班就是旷工,可以根据单位的规定扣罚工资,直至解除。 那样的话,本来是辞职,结果搞成了旷工辞退或自动离职,名声会不好。而且没必要和单位闹僵,如果单位不及时给你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也很麻烦的。 还是和单位好好协商,该上班就上班,有事还得请假。单位有权不发事假期间工资,病假就得开病假条,发病假工资。 如果单位同意你不必再上班,当然最好。但是单位现在的要求是合法的,所以还是别和单位太计较这一个月了。 单位不给办解除手续,就到劳动仲裁告单位,要求单位办理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手续,依据《劳动合同法》50条。如果单位不办解除,你到新单位就无法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应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后离职。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在职申请仲裁的,应在仲裁裁决后,执行完裁决决定,再正常移交工作,归还物品,办理离职手续。不可以擅自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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