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公积金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公积金离职提取条件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1、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1)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3、(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4、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交下列基本资料:(1)《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5、(2)缴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3)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应由缴存人本人办理,如本人因故不能办理的,可委托同一口内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代为办理,并将所提取公积金打入本人个人账户。
7、(4)委托同一户口内直系亲属代为办理提取的,还应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代为办理提取的,还应提交受托专管员身份证及专管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为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提取金额必须进入缴存人龙卡或指定的缴存人的银行个人储蓄账户。
9、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资料外,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另行提交相应提取资料,并按以下规定的提取时限、提取额度提取:
10、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11、(1)提取资料: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或户口准许迁出本市证明。
12、(2)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13、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14、(1)提取资料: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
15、(2)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都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另有规定:长沙地区非农业户口职工需离职两年;长沙地区农业户口职工离职后即可提取,但还需提供户口簿。
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的公积金管理规定:只有发生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以上且未续交或是已满年龄并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的个人,才可以提前个人账户的公积金。
“内退”只是职工与单位的一种约定,实际上还没有办理正式的离退休手续,所以无法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关于公积金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