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复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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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复议内容)

一、行政复议期间上访违法吗

1、行政复议期间是否违法,要看上访的行为而决定。

2、一、如果单纯是按照法律规定逐级上访,是不违法的,结果只是不予受理而已。

3、(一)行政复议期间,又选择上访,信访机构不予受理。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的规定,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诉求的,应当将行政复议程序走完,不能中途又走信访途径。

4、(二)越级上访,不予受理。信访是解决纠纷的一个途径,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利的一个途径。按照法律规定逐级信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是越级上访,上级信访部门是不予受的。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明确了越级信访不予受理的情况。

5、二、如果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违法,甚至犯罪。

6、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有关信访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情况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2023

“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是指:除垂直领导部门外,由政府统一行使复议权。这样的改革方向,是完全符合“宪法法理”、“复议制度起源”、“复议制度沿革”的。

四、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15日包括节假日吗

包括节假日,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五、行政机关可以从事经营性活动吗有何法律依据

1、行政机关是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是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外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义务、承担行政责任、担当争讼当事人(包括行政复议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赔偿义务机关)的组织。

2、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管理职责的组织,必须依法行政,不能从事经营性活动。也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给予行政机关能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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