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珠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珠海可以领取失业补助么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珠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和珠海可以领取失业补助么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应当在失业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如果超过60日未申请失业保险金,则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待遇。
珠海失业保险金可以通过以下步骤领取:
1.首先,您需要失业。如果您还没有失业,请先失业,然后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2.您需要填写《珠海市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您可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者当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获取该表格。
3.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到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当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4.您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失业保险费由您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5.您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需要提供您的银行卡信息,以便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失业保险金划转到您的银行卡中。
6.办理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您需要等待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凭证。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原因而有所差异,所以您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信息。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目前我市定期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0元/月。
在珠海市,中断就业的职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向市社保中心各个办事处递交材料,市社保经办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核定失业待遇,并手机短信通知本人。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办理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7、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1)《珠海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人员出具《来往内地通行证》);
(3)《就业创业证》(应注明失业性质及解约时间);
(4)本人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珠海市农商银行之一的存折或借记卡)。
(1)本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
(2)市社保经办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核定失业待遇。
(3)核定结果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对于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短信通知本人核定结果,无需本人签收;对于不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短信通知本人签收结果。
在珠海年可以领取失业补助,只要是公司的原因辞退员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如果是员工个人的原因辞工的,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55元/月;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56.5元/月。
重新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已进行就业登记的;
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的培训的。
1、目前,失业定期待遇标准为:1104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2、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
目前,我市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为:缴费一年的按其本人平均缴费工资的20%发放,每增加一个月缴费增加其本人平均缴费工资的2%。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标准分别为: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所在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发给,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按死亡时所在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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