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短期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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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短期有期徒刑)

一、什么是短刑犯

在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根据刑期的长短,分为短期徒刑、中期徒刑和长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短刑犯是短期徒刑犯的简称,不包括管制和拘役。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等。

二、有期徒刑100年和无期徒刑区别

期限不同。有期徒刑一般为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的期限是终身的;

刑罚的轻重不同。无期徒刑比有期徒刑重;

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不同。有期徒刑,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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