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深圳居住证条例今起正式施行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是什么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是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了,不是取消暂住证了。
2、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3、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015年6月起深圳《居住证》将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即有效期为1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前60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另外,如需要进行深圳市《居住证》的签注办理可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点击“居住证/签注申办入口”进行操作或者关注“深圳居住证”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居住证”,进入“居住证/签注申办”界面以上资料来源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1.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4.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批结果。
5.办结。审核通过的居住证系统2个工作日内向市制证中心发送制证数据,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业务办结。
6.送达。3个工作日内证件流转到受理点或邮局,申领人可以凭受理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居住证就是您居住在什么地方,时间长了,就需要办理居住证
好办,在深圳市只要你符合条件要求的,办理居住证是很容易申请的,首先是条件一,你在深圳有购买的社保满一年以上的,在深圳有居住地的人,条件二,在深圳租房子居住址超过一年以上,有工作单位的,由公司开具证明,而且有在购买社保记录的,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就可以申请办理深圳居住证了。
居住证是买落不了的,但可以办。办理条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社保五险其中一个即可)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2、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保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深圳居住证条例今起正式施行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是什么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