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诉讼时效中断是指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时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如果没有起诉、请求、认诺等行为的,是不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2、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3、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1、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
2、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
3、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4、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1.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2.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
3.诉讼时效中断,法律名词,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等。
1、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2、(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3、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4、(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
5、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6、(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
7、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8、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9、诉讼时效的中止:提起诉讼后,在诉讼时效将要结束的最后六个月内(只能在最后六个月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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