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刑事拘留的程序有哪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刑事拘留14天叫家属去领物品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这个要看延长拘留时间,最长三十天,最晚二十几天报送检察院批准逮捕,批准后,公安机关执行,进入起诉阶段,起诉阶段最长两个月(可根据情况延长),公安机关报检察院起诉。
1、一、刑事拘留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2、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3、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4、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5、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1、警方会出示警察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说明传唤的理由;如果是对被抓捕的人,警察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
2、如果警方发现不应当拘留的,会立即释放当事人,发给释放证明;如果警方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1、公安抓犯罪嫌疑人是本职所在,但是抓人要看情况而会有不同的方式。如果抓的是正在实施犯罪的或是证据确凿有通缉令的犯罪嫌疑人,公安人员可以先行直接抓捕。
2、如果要抓的犯罪嫌疑人或是无辜的而被认为有可能是嫌疑人的自然人,那就要有检察院的逮捕令,并且同时要出示证件才可以带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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