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补办婚姻登记证,以及补办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一、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以上就是对于结婚证丢失我们的补救措施。对于有的人来说,那只是一张薄薄的凭证,并不能代表什么;但是对于有的人来讲,它却是自己感情和幸福的重要见证。希望大家结婚证都不丢,丢的都能补办成功,不给这场婚姻留下任何遗憾。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遗失或毁损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同样的方式申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如果之前两位当事人办理过结婚证,可以凭身份证和户口本,两位的合影证件照片,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档补办结婚证。
2、如果两位之前没有办理过结婚证,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两位合影证件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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