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监视居住民警如何执行的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被警察监视居住怎么办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这个情况是让被监视人定时到指定地点报道。和帮助他学好
1、如果出现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形的,可以申请监视居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3、(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4、(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5、(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6、(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7、(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8、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1、根据我国的相关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执行。如果是外地人在本地没有固定的住所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机关指定居所执行。建议你向办案机关询问,要求其指定居所。《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公安部规定》第一百零七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4、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关于监视居住民警如何执行的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