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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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急

1、离婚必须结婚双方都到场,并携带结婚证,没有结婚证的有可以证明已结婚的户口本或者原开具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均可。

2、关于异地离婚的,各地的要求并不一样,有的可以办理离婚,有的办理不了,这个和民政数据是否联网有关,建议去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咨询后再行决定。

3、双方可以进行离婚诉讼,诉讼后判决离婚的,任何一方携带生效法律文书到民政局相关部门均可办理离婚手续。

二、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1、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形式

2、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拿着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民政局办理。现在协议离婚还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后才能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

3、法院起诉离婚则比较复杂,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先经法院调解后才能判决。

三、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3)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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