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行政协议可诉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行政协议可诉吗?以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协议的区别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不可以起诉。做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与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之前属于上下级关系,上级对于下级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对于下级行政机关来讲属于一种行政命令,应当服从上级机关的决定。所以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不服的不能够起诉。
1、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外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三是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
2、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3、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才受理,不合理一般不予受理!
1、不服行政调解,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您的问题表述不清,具体的法律问题发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4、(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5、(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6、(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7、(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8、(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9、(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10、(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11、(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12、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1、如果对决定书有异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单位或者个人不执行决定书,属于劳动纠纷的,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2、(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5、(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6、(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7、(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关于行政协议可诉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