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有哪些条件(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有哪些条件要求)

在购买了房产之后一般都能够拿到房产证了,但是很多地区已经开始实施了不动产权证了,这个情况就需要去做不动产的登记手续,那么在这之前应该满足哪些条件?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大智慧法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有哪些条件(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有哪些条件要求)

一、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有哪些条件

1、权属来源合法;

2、界址清楚;

3、四邻无争议;

4、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

二、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百零八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不动产首次登记所涉及到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了房屋产权来源合法以及没有40争议,而且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是真实有效齐全合法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大智慧法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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