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个城市很多小区的业主都是缴纳了商品房维修基金,有时候房屋如果出现一些问题需要进行维修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使用住房维修基金,最近有一些业主在咨询关于天津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材料,下面大智慧法律网小编整理资料给各位解答,希望对大家有用。

一、天津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材料
(1)已填好的应急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
(2)所选施工单位不在本市应急维修施工单位名录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
(3)应急维修工程预算书;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明细表或分摊明细表。
二、天津维修基金使用申请的法律依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以上是大智慧法律网小编关于天津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材料的解答,这个维修基金的使用是要严格按照以上的流程进行办理的,一般审批以后就会对维修金进行拨款。如果各位有其他法律问题要咨询了解,可以来到大智慧法律网,这里专业律师来给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