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出租屋报建流程和出租屋自助申报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出租屋报建流程以及出租屋自助申报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1、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当设立专门的窗口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事宜。
申请资料齐全的,受理单位应当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受理凭证。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受理单位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受理时间、受理事项和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财产等基本情况,应当在受理后2日内在受理单位公告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住地社区同时进行公告。
2、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之后,应当就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听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1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初审符合条件,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街道办事处应当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审核章。采取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在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审核符合条件,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
农村房屋报建一般需要三十个工作日,农村农户准备建房首先到村民所在村小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村委会批准后,农户将批准的书面申请书交土地规化菅理所审批,农户利用审批宅基地时间,准备建房原材料,农户建房原材料准备好,到土地规化菅理所交办宅基证费用拿证,这段时间一般三十天够用,农户开始建房。
公租房换房流程如下:首先,要找到愿意与你互换房源的人,之后双方携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薄(复印件3份)、结婚证(复印件3份)、租赁合同(复印1、2、8、9页3份)到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或开发区房管所申请房源调换,并填写好《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互换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待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可领取通知办理互换后的入住手续。此外,赣州市2017年公租房申请已经开始受理,想要申请公租房并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到所属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
农村建房需要报建的,要依法经过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才能建房。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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