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员工请假怎么计算工资的和员工请假不批算旷工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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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工资通常是从月工资中减去应上班而请假未上班的日工资,用人单位可能会酌情克扣相关福利。劳动者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请假的日工资*请假天数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
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支付标准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工伤有补助。生病没工资拿是很多企业老板的管理理念中的人之常情。
生病不发工资是一种情况,在情理上当事人可以接受。
至于生病还倒扣工资我们有听说过,我个人不接受,合不合法可以咨询律师。
职场三哥在私人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多年,走过数家公司,有合资公司,有集团大型公司,也有小工厂,对一般公司里涉及员工权益的问题都经历解决过,比如:1.员工旷工自离的工资问题,
2.被开除和辞退的工资问题,
3.工伤期间的工资问题等,
4.包括题主问到的生病期间工资的问题。
通常是这样:个人身体原因生病不能上班,在生病请假期间没有工资。同时没有全勤奖的机会。班组月度绩效奖励可以按照当月出勤天数核算。也有的单位对病假员工取消月度绩效奖励(看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的认识程度吧!)
我在实际的工作经历中,没有遇到过因为生病没有工资而发生纠纷的事。
但是这里有一种例外:如果经过医疗专家确诊是职业病造成,比如:油漆,粉尘,煤气,化学挥发性刺激等因素,则另当别论。关于职业健康和工伤保险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到有关部门咨询。我不是专业人士,如果只是上网查资料提供给片面的理解,可能回误导你。
至于你在没有生病时工作所得工资被扣除,可以直接找公司人事部门发映情况,有可能是错误操作。假如是公司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你就可以到地方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得到他们的帮助到公司协调解决。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完)
职场三哥十二年高管工作,愿意和朋友分享职场管理话题,知识和经验。欢迎有想法的朋友指点评论,在给加个关注哈??(文字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必删)按国家劳动法规定,请事假一天需要扣当天的工资。
工作人员因个人或家庭缘由请假可请假,请假无薪休假,以天数或小时休假为计算单位。
请离任员工每天的工资扣除规范是:月根本工资/20.92天;员工请假小时工资扣除规范是:月根本工资/20.92天/小时。
我国《劳动法》及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如果是请事假,可以没有工资,如果是病假,是要按当地劳动法规规定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不能扣除。计算扣除工资应当按日工资乘以请假天数,日工资按月工资除以21.75计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病假请假工资标准,皆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关、事业单位病假工资标准:1.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下同)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9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加按国家和省规定比例计算的活工资部分,下同)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中固定工资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为职务工资、技术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等级工资、运动员为体育基础津贴,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90%以下(含9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70%以下(含7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80%以下(含8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90%(含90%)以下的比例计发。
3.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和熟练期人员
机关和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人员的病假工资,以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的工资标准为基数,分别按1、2项规定计发。
(依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二、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8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支付条例得出,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
三、特殊人员可经有关部门批准适当提高。上述的这些条例规定,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和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工资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的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仅供参考,希望有所启发。
个人职场经验见解,欢迎一起探讨;更多职场和新媒体运营知识欢迎关注本人必须肯定,本题目中所涉及的两种日工资计算方法,都是完全错误的,是不符合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的,必须坚决纠偏并即时更正。否则,必将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问责与批评,甚止进行通报与经济处罚,也都是完全有可能的。
劳动法第51条明确规定,劳动者的日工资折算方法,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这里法定的是月工资收入,而不是基本工资。而月计薪天数,则由年日历天数365天,减去52个双休日计104天后,再除以12个月为21.75天。这个21.75月计薪天数的计算方法,是劳动法明令规定的,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绝不能自行其事,自订规矩。
很显然,本题目中所涉及的加班费与扣减工资的做法,不仅方法各异,区别对待,薄此厚彼的意涵也极其明确,如此奇葩的做法,真让人啼笑皆非,不敢恭维!应该说,这种奇特的做法,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与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完全背道而驰,格格不入!
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视不同情况,必须依法依规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劳动报酬。比如:
在正常工作日,因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即双休日时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200%的劳动报酬;
在法定节假日,即在全年11个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300%的劳动报酬,而且不能利用调休来进行处理。
上述几种情形下的加班加点,及其劳动报酬的给付规定,是严肃而且十分清楚的,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得违犯而各自为政。否则,职工群众有提出质疑,要求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权利,甚止有义务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请申诉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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