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包括什么内容和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职工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办理“按月提取还贷”。
(2)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手机APP)自助办理;线上不能获取信息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职工有异议的,则须职工临柜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核通过后可办理签约。
第一步、应用市场搜索“天府市民云”或扫码下载APP,完成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
1)用市场搜索“天府市民云”或扫码下载APP
2)成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
第二步、进入公积金服务,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原有存在单位缴存账户的灵活就业人员
未开通过单位缴存账户的灵活就业人员
第三步、确认《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开户
1)确认《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
2)完善个人信息
3)完成开户
第四步、前往我的账户,输入缴存金额,点击在线缴存完成支付
1)前往我的账户
2)输入缴存金额
3)点击在线缴存完成支付
办理指南如下:
办理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七)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购再交易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九)住房贷(借)款合同;
(十)住房抵押合同(若借款合同中已有住房抵押条款,可不提供);
(十一)银行打印的近期3个月已还贷明细,或有近期3个月已还款明细记录的还款存折;
(十二)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贷款发放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成都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和成都农商银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分支机构的,通过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后,以后年度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时,不再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住房贷(借)款合同。
办理公积金对冲,借款人需要在放款以后正常还款至少1个月,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以上,资料完整,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政策。具体流程如下:
1、带上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可以证实借款人之间关系的材料,到特定的银行营业网点申请办理;
2、需要签署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
3、办理成功后,从次月起生效,需要按照办理的对冲方法进行还款。
住房公积金预约方法介绍如下:
一、职工登陆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本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二、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
三、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预约回单不强制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身份证号码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四、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五、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各个地方是不相同的,可以查看当地的公积金网站。
回答如下:1.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先联系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提前还贷解押的相关政策和流程。
2.提交申请材料: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申请表、身份证、借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3.审核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可以提前还贷解押。
4.签署协议:如果审核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与借款人签署《公积金提前还贷解押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还款解押:借款人按照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进行还款,并在还清贷款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解除抵押,借款人也就获得了房产的所有权。
6.办理相关手续:房屋所有权变更后,借款人需要办理相关的土地和房产登记手续,确保房产所有权转移完毕。
现目前公积金服务中中心已经接入“川支付”系统后,缴存单位在办理公积金汇补缴业务时,无需开具支票或网银转账,无需填写缴款登记号,无需去银行办理,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只需要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单位经办人便可足不出户,在网上政务大厅进行办理,并完成资金结算。
把公积金证书插在电脑上;
登陆住房公积金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页面跳转后。
点击“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点击登陆确认后,页面会跳转到“网上业务系统”。
点击“汇缴管理”在“汇缴管理”弹出的选项中,选择“托收汇缴”此时,页面会弹出汇缴的明细,核对人员、扣缴的金额。
点击“申报确认”回到最左边的选择项。
点击“支付管理”点击“提请扣款”后,页面会跳转到“支付信息”页面,输入验证码,点击“确认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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