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的知识,包括唐山住房贷款政策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一)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八)职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九)符合其他规定情形的。
提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真实齐全的,管理中心应当当场办理,及时办结。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的,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结果,其中需异地核查信息的时间不计算在内。经审核不准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和理由。
可以,但是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会多一些,首先要明白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2017年修订版的第三条住房消费提取规定:职工购买商品住房需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按照非销户提取。
所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与住房公积金卡。提取配偶的要提供配偶身份证与公积金卡、结婚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如果在唐山购房还需要提供唐山市不动产权证书(通常说的房产证)以及购房所在城市的户口证明(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工作证明等)。
由于跨省的原因,许多城市的公积金管理办法大同小异,但是开发商方面要求的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既是一座城市凯畈上针对公积金的使用也是不一样的,这就需要友情提示购房者在咨询清楚开发商与公积金办公室之后再做决定,一面出现签了合同公积金用不上等问题!
没有时间的限制,随时都可以提取。有关公积金提取流程总结如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和全国其它地方一样,唐山公积金提取时,所应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材料有:
一,提取者所在的工作单位名称。
二,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三,提取者的公积金账号。
四,上述这些材料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窗口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兑付柜台提取公积金了。
唐山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商品住房:可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前账户的余额,合计不超出购房款总额。
2、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前账户的余额,合计不超出购房款总额。
3、二手住房:提取契税完税发票日期之前账户的余额,合计不超出购房款总额。
4、购买我市公有住房:可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前账户的余额,合计不超出购房款总额。
5、单位集资住房:可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前账户的余额,合计不超出购房款总额。
6、购买我市90平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计提取额度不超出购房款总额。
7、购买我市拆迁安置住房中超出置换面积部分:提取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日(或最终确定所购房屋坐落位置、面积等补充协议的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超出置换面积部分支付的购房款。
8、购房首付: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9、购房偿还贷款本息:可提取当次提取日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额度不超过当次提取日至上次提取日期间(第一次提取期间为还款初始日至第一次提取日)的还款本息总额。
10、农村新建、翻建自住住房:可提取批准建造、翻建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且不超出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原材料费用总额。
11、租住我市保障房: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当季度支付的房租。
12、租住我市商品房:租房提取:同一自然年度租房提取业务即可每季度办理一次,也可多个季度累计办理,每季度提取额度3000元。全年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3、职工未婚子女全款购买我市自住房:提取额度为三人合计不超过首付款或核定的还款期间的还款总额
14、缴存物业费:职工及配偶合计提取不超过上一年度物业费实际支出,最高上限为每户每年3000元。
全额提取:
1、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提取;
2、退休提取;
3、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5、职工因参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6、职工因上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7、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8、个人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单位账户封存或集中封存账户封存均可)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提取
9、在我市务工的外地职工(非唐山市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我市的
10、因工作调动,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其它城市的
11、职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新规,就对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后的商转公,有了明确说法。
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最近发布了一个关于明确商转公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商转公”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
据介绍,“商转公”业务自2019年9月恢复实施,仅今年就有近2千户家庭办理了“商转公”业务。而《民法典》实施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也就是说,购房者当初在银行办理商贷时是个人债务,并不是夫妻双方债务,但婚后再办理“商转公”相当于“转按揭”业务,就要用现在的婚姻状况和抵押情况来办理。婚姻状况发生变化,除了包括婚前买房、婚后“商转公”,还有婚姻存续期间买房,离婚后“商转公”的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科科长韩松介绍:“当时办理商贷时在婚姻状态,现在离婚成了单身,相应他的原商贷共同借款人去掉一个,同时产权也要做分割。那么要做析产手续完成以上手续之后,我们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
通知还明确提出,“商转公”属于转按揭贷款,必须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出具同意办理“确认函”。同时各县(市、区)公积金办事处(管理部)积极推广“商转公”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办尽办、应贷尽贷。
一、提取程序
办理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审核审核合格后当场办理
二、所需材料:
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提取材料,一般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每人各1份复印件每人各5份
2、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每人各1份复印件每人各3份
3、申请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未婚或离异由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原件1份配偶如果缴存住房公积金,也需提供1份
5、《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原件3份工资收入应为实发工资并由负责人签章
6、评估报告书原件1份
关于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唐山住房贷款政策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