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签订股东协议是否承担责任这个问题,协议股东是什么意思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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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权90%,作为显名股东,不是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不会有风险的。但特殊类型公司,比如带资质的公司,会有一定风险。
第一、代持股权会有哪些风险?
01、民事责任。我们都知道,作为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责任也就到顶了,不会再产生额外产生经济、民事责任。
那么,问题也就来了,现在公司注册资本普遍采用认缴制。也就是说,公司成立后,股东出资责任普遍都没有到位。一旦公司对外负债,股东出资又没有到位,那这个责任自然就是股东承担。
直白点的说法就是别人让你去挂名当股东,占股90%,假如注册资金100万,公司成立后,注册资金没有实缴到位,只是认缴出资。后来公司对外负了债务,公司又没有偿债能力,债权人就会要求股东承担责任,这个时候你面临的风险就是承担90万以内的债务责任。
02、行政责任。如果公司违规经营,触犯了行政管理法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之类的,相应的股东或法人代表就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罚款、警告、行政拘留之类的。
同时,这些处罚记录会在工商系统中查询到,影响你本人的信用记录,影响你以后开办自己的公司。
03、刑事责任。如果公司经营活动触犯了刑法,挂名股东肯定是首先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你们开了家科技公司,帮别人开发了游戏软件,而这个游戏软件又是涉赌博的,那么你作为挂名股东就是单位犯罪的责任人,会受到刑事处罚,比如拘役、罚金、有期徒刑都有可能。
第二、一般代持哪些公司股权容易爆发风险?
正常经营的公司一般都是不会有风险的,实际经营者为人、公司经营业态和公司资质是很关键的。
01、出资不到位的公司。出资不到位,去帮别人代持股权,等于就是帮别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道理是一样的,风险也是一样的。
02、违法经营的公司。开公司就是为了开展违法业务,获取灰色收入,比如开家科技公司,帮人开发赌博软件,那基本就不是代持股权那么简单,其实就是共同犯罪了。
03、带资质的公司。很多带资质的公司都是需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挂名股东,比如评估公司,需要3年以上证书的估价师挂名股东才行,实际投资是别人。如果评估失实,虚假评估,首先承担责任的就是股东估价师,意味着估价师的执业资格证保不住了。
04、老赖开的公司或不诚信的实际控制人开的公司。这就是投资人选择问题,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是老赖、不诚信的人,你去帮他代持股权,不是明摆着羊入虎口吗?
第三、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绝对规避风险的办法是有限的,只有不代持股权才能绝对控制风险,一旦代持股权,风险只能尽量降低,而不能绝对控制。
01、签署代持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各类责任的承担,出现各类责任的赔偿办法。
不要小看这个代持股协议,有时候会救命!特别是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只是挂个名字的股东,平时还对公司业务一无所知的那种,有这个协议在,出现刑事责任时,分情况不同,多数时候都是可以免责的。
而出现民事赔偿责任时,代持股协议又能成为挂名股东追偿实际投资人的依据,还是蛮重要的。
02、缴纳保证金。还是回到注册资金100万的例子,代持股90%,民事赔偿责任的限额就是90万,因此,如果你老是担心,可以让实际投资人缴纳90万保证金到你这里,至少民事赔偿责任就全部免除了。
03、避开高风险类型的公司。如果是上面说的风险比较高的类型的公司,就不要去代持股权了,尤其还是代持90%股权。如果只是一般的贸易公司,餐饮企业,代持股的风险就很小。
最后、小菜建言
不管是挂名股东,还是实际控制人,大家相互走到一起,就是缘分,也是信任。公司本质上是“资合”+“人合”,也就是资金和信任的结合。只有知根知底,值得信任的人才值得去挂名,基于利益去挂名的,风险性都是比较大的。
谢谢邀请!
确实有这样的事情,在我审计很多公司的时候这类事情很常见的,很多小公司也往往不够重视工商变更或者遗漏工商变更,导致公司的工商资料与工商档案不一致,这里我主要就入股后不办理工商变更会有哪些后果以及对在企业上市的影响进行探讨。
签了入股协议但是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算是股东吗?
1、签订入股协议不办理公司变更会有什么影响?
对股东的影响,首先新股东受让原股东的股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意思表示真实,股权转让合同即可成立时生效,此时新股东即享有了股东权利及义务,原股东丧失股东权。所以只要协议合法合规,转让程序合法,新股东就取得了股东权。
若发生股转让行为,未办理工商变更。公司法规定,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股权,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如果与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且做了工商变更,那么该第三人享有公司股权,只能是前述的新股东向原股东主张赔偿责任了。
2、如果办理工商变更,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去变更,容易吗?
办理工商变更不是新股东主张的,也就是说新股东签订转让协议后其股东权已经取得。至于办理工商变更,是以公司名义向工商局进行申请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而已。
公司人员在办理股东方面工商变更时,需要递交营业执照、新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文件、股权转让协议、公章等资料去变更就可以了,一般材料妥当半天就可以变更完毕,很简单,不懂的可以直接咨询工商局工作人员即可。
3、企业上市前公司历史沿革与工商档案不符,如有漏缺的情况,有何影响?
有影响,视漏缺资料重要程度而定。一般中介机构会核查历史沿革并与工商局档案进行对比,若存在与工商资料不一致的,那么公司历史沿革可能存在瑕疵,因为证监会审核资料的时候发现资料与工商信息不符可能会提出质疑的,情况重大会构成上市障碍。
一般来说,出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要求企业对工商档案上存在漏缺资料进行情况说明,并备好材料给予工商部门进行审核,出具确认函;再是公司未及时办理登记事项变更,可能存在行政处罚风险,还需要出具无违规证明书。
总结:股权转让以合同生效即可实现,未办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涉及公司变更事项,最好还是办理登记变更,实质上与形式上都符合规定;在企业上市前,历史沿革也是重点审核的,所以及时办理工商变更还是显得非常重要的。
想了解公司登记事项如何变更、变更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公司股东变更涉及哪些行政部门的变更等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我是悟空做财务,谢谢大家!
这个问答综合了经营所需资金、实缴资金、注册资本三个方面的内容!股东个人是否需要用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无论什么形式的经营主体,在未履行认缴义务时,对个人财产均有影响!根据公司法的要求,通常情况下,经营主体的资产和个人财产必须严格区分!
一、法人资产与个人财产根据公司法的要求,法人资产与个人财产需要严格区分,不得混为一谈。法人资产属于法人经营主体,哪怕公司只有唯一的老板,也不能把法人资产视为个人财产!
现实生活中,有部分法人主体的老板,对此认识不足,把法人资产与个人财产混淆在一起,在发生偿债义务时,有限责任也会变成无限责任!
虽然非法人经营主体多承担无限责任,但经营主体的资产成本费用不能严格区分的,相应的税法规范对经营主体是会有影响的。比如成本费用的扣除比例等!
根据题主对经营主体用“公司“的称呼,本文以具备法人身份的企业为例(承担有限责任)!
二、保证持续经营的资金保证公司亏损了,要不要股东用自己的财产——保证正常经营?个人认为,无论是一个股东的经营主体,还是多个股东的经营主体,公司亏损造成经营资金不足时,是有必要根据经营需要,由股东个人出资金,保证经营主体正常生产和经营。这是追加投资或履行实缴义务的概念!
当然,市场的残酷是有目共睹的!公司严重亏损,已没有继续经营必要的,可以选择公司的退出机制!
三、公司退出机制的偿债责任公司无论选择何种形式退出,债权债务是资产清理的重中之重!股东是否需要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对经营主体的偿债义务承担责任。主要看公司退出时资产总额、债务总额、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
公司退出时,资产总额可以把债务全部还清的,股东不需要用个人的财产承担责任;
公司退出时,资产总额不够偿还债务总额的,股东已经全部实缴注册资本的,股东不需要用个人的财产承担责任;
公司退出时,资产总额不够偿还债务总额的,股东把未实缴的注册资本补齐,就没有责任了!
四、综述公司发生亏损流动资金不足时,为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股东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或借钱给公司、或追加投资、或履行实缴注册资本。均需要动用股东个人财产。
公司不经营,选择退出的。已履行实缴义务的,不需要股东再用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
本文不包括股东恶意抽逃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诚邀。我在法院工作多年,现做律师,对此问题回复如下:挂名股东风险很大,1.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比如没有出资或出资不到位,可能要追究股东责任。2.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比如公司的经营活动涉嫌违法犯罪情况,可能要追究股东责任。建议对挂名股东一定要慎重。
很简单,找一个投资人来投资,他用1000万买公司1%的股权。按照这笔交易,1000万是1%,那么100%的股权是10个亿。也许之前这家公司也就是1000万的净资产,增资之后,是2000万的净资产,但是,他可以对外宣称自己有家独角兽公司。
对赌:一部分是真没钱,另一部分就是找人抬轿子对赌协议,不能否认有些企业业绩不明朗,当然会有人考虑业绩对赌。比如公司盈利没有达到承诺水平,公司创始人有义务按照出资金额加算年利率8%回购投资人所有的股票。这本质上是一笔可转债,只是在企业初创时期,他发不了可转债,所以已复杂的对赌协议模式。为什么要对赌?同样的,为什么要发行可转债呢?可转债一般对于投资人风险小,而对企业风险比较大。当然,这里面的关键,不是有没有对赌,而是对赌的实际利率是多少。
上面的例子,8%的年利率累积利息。这其实是高利率的可转债。现实中,可转债的利息在1%上下。但是类似于可转债的对赌协议,往往利率计算高达8%。即使是同期贷款利率5%-6%之间,也是比较高昂的成本。
抬轿子对赌(明股实债)抬轿子对赌情况不同。企业不缺钱,但是企业对投资人的报价是天价。就我们开头那个公司,1000万净资产的公司,你用1000万元增资,买他1%的股权。把这家企业送到10亿的独角兽门槛。一般认为,这家公司可能必定达不到业绩要求,所以赎回是一定的。这个时候这笔钱其实是长期借款,就是用来抬轿子和临时增加企业流动性的。如果把1000万放在负债。那就比较讨厌了,因为这会增加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企业未来贷款的时候,银行一看借了这么多钱,为什么还要再贷款,倒闭这么办?
但如果是在股权上面,外加一个对赌协议。那么这部分资金变为净资产。我们假设增资后这家公司2000万净资产。那么他就可以贷款2000万,这个时候资产负债率100%。如果1000万是借的,净资产1000万,那么他就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因为已经100%的负债。
现阶段新的准则对于金融资产的规定其实已经有所调整。权益工具和金融资产需要严格区分。但是对于对赌协议的实质上面,规定尚不完善。
1、一般而言,谁签的合同,自然就谁承担责任;如果个人在签署合同中有过错,或者对事故负有责任,那么公司其他股东就有权利向个人追偿。
2、至于内部协商的责任承担方式,那仅是对内部人员而言,对合同的向对方来说,公司承担责任。至于股东间的约定或者由股东自行承担,则在所不问,对于受害方而言,有人负责就行。
有一定风险。
按照法律规定显名股东享有股东权利,隐名股东不是公司股东。所以代持协议必须完备具体。
现实中隐名股东风险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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