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头市,每年都会有许多人去参加考试资格证的考试,在考试合格后会取得师证,如果他们去办理了教师资格认定后,就可以在相应的学校去应聘。那么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大智慧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2、《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二、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办理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
5、普通话等级证书
6、户口本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综合以上介绍,我国的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件等法律规定中,对教师资格认定都有相关的规定,在包头的人员,要办理教师资格认琮,请按上面的要求准备材料。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大智慧法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