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动产转移办理有哪些依据(上海不动产登记规定)

不动产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在办理不动产交易的时候,产权也会随之发生转移,这个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办理,那么相关的法律有哪些规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大智慧法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作为参考。

上海不动产转移办理有哪些依据(上海不动产登记规定)

一、上海不动产转移办理有哪些依据

(一)《民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七)《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77号)

(八)《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8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九)《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若干规定》(2003年4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号发布)

(十)《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沪规土资籍规[2016]760号)

(十一)《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本市房地产登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1〕106号)

(十二)《关于做好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15]116号)

二、上海不动产转移办理的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45~11:30下午13:00~16:30(国定假日及调整公休日除外)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的时候,是需要共同到不动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的所依据的法律,在文中已经给出,在办的时候一般星期一到星期日都可以提交申请,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大智慧法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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