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四川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证件是什么和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四川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证件是什么以及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经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统一办理职工提取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准备的条件或材料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二)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6)租金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管理住房公积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材料:
户籍证明;
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员工身份证;
员工自己的银行储蓄账号。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离开成都后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如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以下证明材料:
1.退休的,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失业(或下岗)人员,男45周岁(含45周岁),女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连续失业。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当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审核手续。
一、线上提取:
1、登陆个人大厅首页,选择“我要提取”;
2、选择提取类型;
3、提取信息录入;
4、完成资料上传,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办理。
二、线下提取:用户带上个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其他的文件资料去成都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即可。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商品房——
一、提取时间
1、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申请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2、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二、提取额度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2、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偿还购房贷款提取——
一、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应当自取得购房贷款次年对应当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之后每次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二、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
1、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2、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二手房提取——
一、提取时间
1、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2、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二、提取额度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2、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支付租房费用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提取金额
1、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商品住房的,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一年15000元)。职工房租支出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X申请时已承租时间。备案信息中承租人为1人以上的,平均计算房租支出。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3、职工承租多套住房的,一次只能为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职工或其配偶在房管部门存在多套租房备案信息的,一次只能就1套房屋提取租赁提取申请。
三、提取时间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办理2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准备成都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如下: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中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委托书(需用单位规定格式打印),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提供的工资及缴存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买卖合同、按揭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居住贷款的还款月供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住房实际交付、交付许可证上的有关规定及开发商交付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购房价款实际到位及其他有关付款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9.被征收房屋补偿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手续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1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申请书。
具体资料准备可以根据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确定,申请人需自行核实。
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有区别。
本地户口离职后,公积金封存两年才能提取。外地户口离职后,当月办理,次月就可以领取公积金。
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或男性已满50岁、女性已满45岁)仍未再就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或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职工,满足条件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一、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证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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